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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社科院2月10日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9

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并报经院主要领导批准,现就210日(星期一)后我院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所有进出院区人员继续做好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原则上禁止访客,确有需要的事先向后勤管理处行政科报告。

2.外地返宁人员要严格遵守南京市居家观察的规定,从回宁第二天起14天内居家观察,按照属地有关部门要求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居家期间切实遵守南京市及所在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和困难请及时向院里通报。

3. 办公室有两人及以上时,均需佩戴口罩工作;不同办公室人员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沟通,确需当面交流的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4.一般不得举行有人员聚集性质的会议、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行小范围会议、活动的,与会人员需佩戴口罩,会议组织者必须提前报告,落实好防护措施,对安全防疫工作负总责。

5.鼓励来院上班职工乘坐私家车或其他绿色出行工具出行,尽量减少乘坐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到院上班人员在进院时注意与物业安保人员做好沟通,遇有通行障碍及时报后勤管理处行政科。

6.暂停实施改造装修、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等有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院区的项目,与施工周期有关的既定工作节点顺延,尽量依托院区物业及本单位技术力量解决突发问题。

7.继续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每日健康申报制度,请各部门每日16: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健康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8.请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相应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执行时如确遇困难,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上述安排将根据江苏省及南京市防疫工作情况适当做出调整,有关调整事项以后续通知为准。

 

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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