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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院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特通知如下:

1. 坚持做好防护。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等,回家务必先洗手,筑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2.坚持保持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咳嗽打喷嚏务必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避免与呼吸道疾病患者密切接触;注重饮食卫生。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禽类,不食用野生动物,肉、蛋类食物彻底煮熟后食用;增强身体抵抗力,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适当室内锻炼,注重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3. 坚持科学防治,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报备登记工作。关注身体健康,如近期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正规医院就诊,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如您与您家庭疫情期间到过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或接触过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请配合所属社区和院里做好信息登记,主动闭门在家做好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每日早晚测量体温。

4.坚持传播正能量。密切关注权威媒体发布的有关通知,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发表恶意评论,彰显省社科院正能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省社科院全体同志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力量。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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