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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清廷对洪承畴的评价变化

发布时间:2013-03-28

  洪承畴(1593—1665),字彦演,号亨九,谥文襄,福建泉州府南安县(今福建南安县)人。在明朝为官二十六年,是明崇祯朝的重臣,官至三边总督、蓟辽总督。崇祯十五年(1642),松锦战役中被俘降清。在清朝任职十八年,先后助清廷佐机京务、招抚江南抗清势力,平定西南诸省。康熙四年(1665)在北京城因病去世。
  
  一
  洪承畴虽为清朝灭明,迅速统一中国立下了殊勋,但清廷对其态度或评价却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洪承畴被俘降清后,皇太极为照顾他的恋明情结,并未立即授予其官职,而是对其恩养有加,遇事亦向其咨询,不过在洪氏降清一年多之后,皇太极去世,实际上自顺治朝以后,清廷才委以重任。洪承畴与其他降清明将一起辅佐清廷平定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此洪承畴曾受到顺治帝和多尔衮的赏识和重用,他曾先后佐理京务,总督江南军务,再次佐理京务,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顺治帝曾多次对洪承畴予以褒扬,如在洪承畴受命招抚江南不久,攻克了徽州,多尔衮代顺治帝给其嘉奖的谕旨中云:“览卿奏,徽州已经收复,兵不入城,秋毫无扰,具见运筹制胜,纪律严明,朕甚嘉悦。”[1](P.250-251) 顺治九年(1652),洪承畴与一些汉臣一起谏阻顺治帝迎达赖活佛之举,非但未受到顺治帝的惩斥,反而与陈之遴一起受到顺治帝的表彰:“卿等谏朕勿往迎喇嘛,此言甚是,朕即停止。以卿等贤能,故擢赞密勿,嗣后国家一切机务,及百姓疾苦之处,如何始合民心,如何不合民心,卿等有所见闻,即详明敷陈,勿得隐讳。”[2](P.806) 顺治帝在委以其五省经略重任的谕旨中云“湖南两广地方,虽渐底定,滇黔阻远,尚未归诚。……必得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治理者,假以便宜,相机抚剿,方可敉宁。朕遍察廷臣,无如大学士洪承畴”[3](P.893-894);时隔一个多月,顺治帝又在赐给洪承畴的敕书中给予类似的评价:“卿练达民情,晓畅兵事”[4](P.897);顺治十六年(1659),洪承畴乞休,顺治帝在给其御批中又高度评价道:“卿久任 疆,劳绩茂著”[5](P.1533)。可以说,在顺治时,清廷对洪承畴是充分信任和重用的,对其评价亦很高。
  康熙初年,清廷虽也曾如顺治时多次称颂洪承畴“历任 疆,劳绩素著”[1],但对其评价已有所变化,在清朝内院撰写的《洪承畴碑文》中可以看出这一点。该碑文云:“尔洪承畴,才能敏练,器宇渊宏,我朝平定锦州、松山等处,破明兵十三万时获尔,蒙太宗皇帝宽恩抚育。逮克取京城,大兵南下,尔图报豢养之恩,督理绿旗官兵,协同大兵歼逆,首擒伪王,发获奸细,招徕叛党,除党安民,所在著绩。事竣还朝,仍赞纶扉,尔能夙夜宣劳,恪供厥职。旋畀尔经略五省,随满洲大兵,进取有赖。克襄王事,屡建功绩,特授世职之荣,以示酬庸之典。”[6]而洪氏所享“特授世职之荣”只不过是低于公、侯、伯、子、男五爵之下的三等阿达哈哈番(即三等轻车都尉),与其助清之功实不相称,对其虽褒扬有加,但亦暗寓贬抑。
  乾隆时,对洪承畴的贬抑更加明朗化:“力屈俘降,历跻显要,律以有死无贰之义,固不能为之讳。”[7]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二月,乾隆帝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并传谕把洪承畴同其他明朝降将一起列入《贰臣传》,钦定为“大节有亏”之人:“如洪承畴,以经略丧师,俘擒投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幸生,靦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即或稍有片长足录,其瑕疵自不能掩。”又云:“若以其身事两朝,概为削而不书,则其过迹,转得藉以掩盖,又岂所以示传信乎?!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8](P.15024)。从中可以看出乾隆帝对洪承畴等明朝降将的贬斥之情是多么的强烈。
  清朝晚期,又把洪承畴认定为既不忠于明朝,也不忠于清朝的心怀贰心之臣。如《清史稿》卷二百三十七云:“国初诸大政皆定自太祖太宗朝,世谓承畴实成之,诬矣。承畴再出经略江南、湖广,以逮滇黔,皆所勘定,桂王既入缅甸,不欲穷追,以是罢兵柄”[9]。
  
  二
  清廷对洪承畴评价的变化,与时代形势密切相关,清朝开国之初,清廷实有赖于明朝降清将帅和谋臣才得以迅速灭明,平定天下。否则,仅凭满族势力迅速夺取天下是相当困难的,这是清廷之所以在开国之初倚重范文程、吴三桂、洪承畴、冯铨等汉人的主要原因。如《清朝野史大观》中曾记载清初皇太极对其臣下透露其看重洪承畴的原因:“(洪承畴)因请降,太宗大悦,即日赏赉无算,陈百戏以贺。诸将皆不悦曰:‘洪一羁囚,何待之重也。’太宗曰:‘吾侪栉风沐雨者,欲何为?’众曰:‘欲得中原耳。’太宗笑曰:‘譬诸瞽者,获一前导,安得不不贺也?’众乃服。”[10](P.1) 洪承畴曾在明朝为官二十六年,对明朝形势了如指掌,又颇有经略之才,故而皇太极对其十分看重,顺治帝对洪承畴更是恩宠有加,言听计从,评价甚高。
  顺治帝死后,朝内满族亲贵中的保守派甚为猖獗,对顺治帝亲近汉人十分不满,在皇太后的支持下,他们批评顺治帝重用汉人的政策,如在其杜撰的顺治帝遗诏中以顺治帝自责的语气云:“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倏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而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以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11](P.1695-1696) 康熙登基之初,朝政大权掌握在皇太后和以鳌拜为首的四大辅政大臣手中,他们同朝中的保守势力一起否定了顺治时重用汉官的政策,将功勋卓著的明朝降将洪承畴由顺治时的“夙望重臣”降为一般的“贤良之臣”[12],对其功绩也予以贬低,如在康熙六年(1667)由内院编撰的《洪承畴碑文》中对洪承畴佐理机务一事丝毫未予提及;对洪承畴招抚江南抗清势力,只言其是协助清兵;对洪承畴经略五省、平定云南之功,也仅言其只不过“供应大兵粮饷”而已,对其功绩予以淡化。
  乾隆时,形势大变。经雍正以上诸朝,明末各抗清势力均被剿灭;侵华的沙俄军队也在康熙年间被清军击退,中、俄两国政府签定了《尼布楚条约》等一系列条约,北部边境趋于安定;国内平定了三藩之乱,台湾也归于版图。经过康、雍二朝,到乾隆时,国内安定,人民安居乐业,清朝的统治日益巩固。随之而来的是清廷希望通过向臣民灌输封建忠君思想和封建道德观念,以图消弭人民的反清意志,把臣民驯养成为忠于大清的顺民。因此,在乾隆中后期,为此乾隆帝命臣下议谥明末时为明、清两朝殉节诸臣,并命其臣子将明末诸臣按照传统的忠君不贰的道德标准,划分为“尽节”和“降附”两大类,并由乾隆帝亲自裁定,将之分别归入由国史馆编撰的《胜朝殉节诸臣录》和《贰臣传》两书之中,为的就是实现这种意图。在乾隆帝给臣下的谕旨中也多次言及这种策略:“崇奖忠贞,所以风励臣节”,“以是植纲常”[13](P.14629-14630);“盖崇奖忠贞,即所以风励臣节也。”,“为万世臣子植纲常,即以是示彰瘅。”[14](P.15024)将史可法、刘宗周、黄道周等抗清志士誉为“一代完人”:“至若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謇谔,抵触佥壬,及遭际时艰,临危授命,均足称一代完人。”即使是对其他阵亡的抗清明将或为抵抗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而死的明将也是崇扬有加[15](P.14629)。对被崇祯帝冤杀的抗清明将熊廷弼亦予以平反昭雪:“熊廷弼为辽东经略时,抒诚效命,所奏诸疏具见忠鲠,而其时主暗政昏,不惟不用其言,转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就连因皇太极使用反间计被崇祯帝错杀的抗清名将袁崇焕也予以平反昭雪:“袁崇焕督师蓟辽,尚能忠于所事,而其时主暗政昏,不能磬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并命地方官吏查访他们有无子嗣,若有子嗣,则按一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官禄[16];而把叛明降清的洪承畴等人贬入“大节有亏”的“贰臣”之列,对他们一褒一贬,并号召群臣向史可法等人学习,做忠君不贰之臣,而不要象洪承畴等人那样叛君失节。
  清朝晚期,西方列强相继侵入中国,中国早已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西方列强凭借武力强迫清政府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划分他们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国内农民起义如火如荼,边疆分裂势力日益猖獗,清政府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而清朝有许多官员或卑膝事洋,或参与叛乱,或同情义军,清廷急需能忠于清朝,力挽危局的将吏。在这种情势下,清廷对洪承畴这类叛明降清的将吏也一如乾隆时,多加贬抑,洪承畴自然又受到清廷的冷落。
  对于洪承畴受清廷冷落的原因,《清史稿》著者认为是由于洪承畴念及故明之情,不欲穷追逃入缅甸的永历帝,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也持类似观点:“然则承畴之不甚得志于新朝,犹终以天良之微存一线欤?三桂惟恐失兵柄,而揽事向前;承畴惟不忍向前,而甘解兵柄,此可以观稍解儒书之人品,毕竟有殊”[17],但此种看法似不符合史实,考证详见李新达先生的《洪承畴传》[18](P246—249)。受清廷冷落的真正原因是由于随着时代形势的发展,清廷对汉人态度的变化而引起的。其实,清廷从始至终对汉官怀着利用与防范之心态。因为汉族人民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时常爆发,满蒙贵族入关后,多耽于安逸享乐,军队的战斗力日渐降低,清廷对叛明降清的洪承畴采取笼络利用的政策;在政权稳固后,对洪承畴遂采取贬抑的态度;在清末,清廷出于多种原因,对洪承畴的评价又一如清中期。可见,清廷对洪承畴前后评价态度的变化,是由时代形势的发展而导致的。
  
  参考文献:
  [2]《清世祖实录》卷68(M).顺治九年九月戊戌.《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3]《清世祖实录》卷75(M).顺治十年五月庚寅.《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4]《清世祖实录》卷76(M).顺治十年六月丙申.《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5]《清世祖实录》卷129(M).顺治十六年十月庚戌.《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6]清朝内院撰.《洪承畴碑文》(Z).北京图书馆善本室藏拓片.
  [7]《国史贰臣传表》表首《乾隆上谕》(A).转引自李新达.《洪承畴传》(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年.,
  [8]《清高宗实录》卷1022 (M).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庚子.《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9]《论曰》(A).《清史稿》卷238(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0]《用洪文襄》(A).《清朝野史大观》卷三(M).上海:上海书店,1981年
  [11]《清世祖实录》卷144(M).顺治十八年正月丁巳.《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12]清朝内院撰.《洪承畴碑文》(Z).北京图书馆善本室藏拓片.
  [13]《清高宗实录》卷996(M)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癸未.《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14]《清高宗实录》卷1022(M)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庚子.《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15]《清高宗实录》卷996(M)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癸未.《清实录》(Z).台湾:华文书局,民国五十九年[1970].
  [16]《东华录•续录》第二十九册(M),乾隆卷九十七,,清光绪十年[1884]上海积山书局石印本
  [17]孟森:《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跋》(N) 天津:《益世报•读书周刊》二十四期, 1935-11-14。
  [18]李新达.《洪承畴传》(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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